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蒜片品质要求
发布时间:2025-09-19
(一)整体感官要求
1. 用于交收的蒜片应整体洁净,偶见或不见外来异物,具有蒜特有的辛辣味,无异味;
2. 色泽:蒜片固有色泽,光学指数≥38;
3. 形态:片形完整,大小均匀,横径≥4mm;
4. 不完善片:包括污染片、损伤片、芽片、黑疤片、糖片、带根片、霉变片、烤糊片、虫蚀片等≤10%;
其中糖片、黑疤片、霉变片、虫蚀片、烤糊片等≤5%;
5. 板结片:≤2%;
6. 破碎程度:4mm筛下占比≤15%,6.7mm筛上占比≥65%;
7. 一般杂质:≤3.0%。
(二)理化指标标准
1. 水分:≤9.8 %;
2. 体积系数:≤149ML/100g;
3. 二氧化硫含量:≤30mg/kg;
(三)卫生指标标准
1. 菌落总数:≤500000cfu/g。
(四)质量增减价
1. 四六瓣脱水蒜片可替代交收货,且质量要求按照蒜片质量要求执行。
2. 149<体积系数≤175 ML/100g,且光学指数>35,在原有价格基础上减价8%。
3. 10%<不完善片≤20%,在原有价格基础上减价4%。
4. 3.0%<杂质≤5.0%,在原有价格基础上减价4%。杂质高于3.0%,按杂质每增加0.1%,重量相应扣除0.1%。杂质含量按四舍五入计算,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。杂质超过5.0%不允许交收货。
5. 500000cfu/g<菌落总数≤1000000cfu/g 在原有价格基础上减价7%,菌落总数超过1000000cfu/g不允许交收货。
6. 9.8%<水分≤12%在原有价格基础上减价400元/吨。水分超过12%不允许交收货。(注:先计算其它增减价,再计算水分增减价)
(五)包装
采用行业内常规使用、统一标准重量、首次使用的编织袋,编织袋内加塑料袋或者复合薄膜袋(包装物重量不得超过550g),编织袋无破损。